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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段 |
时长(分钟) |
价格(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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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广播 |
05:30—05:55 |
25 |
29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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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:30—08:55 |
25 |
32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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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:00—22:25 |
25 |
32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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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:30—22:55 |
25 |
3200 |
备注:
1、5秒广告按15秒40%计费,7秒广告按15秒50%计费,10秒广告按20秒60%计费, 30秒广告按20秒的1.5倍计费,45秒广告按20秒与15秒的和计费,60秒广告按15秒与30秒的和计费
2、播出广告应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的有关规定,广告必须先付款,手续齐备后方可播出
3、常规广告请于播出前一周预订,加急另收10%
4、常规广告指定播出位置、顺序,加收10%
5、节目中插播参照同时段常规广告价格加收10%
6、因客户原因需要重新制作的广告,每条加收制作费500元
7、凡在本台创意制作的广告音频,未经许可,不得用于安徽人民广播电台以外的其他商业用途;如客户需要,在支付广告创意、制作费1000元,版权费1000元以后方可使用